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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攻略(雷顿教授vs逆转裁判攻略)

发布时间:2023-05-31 10:24:03作者:逆转裁判攻略阅读:

今天我们来聊聊逆转裁判攻略,以下6个关于逆转裁判攻略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

  • 逆转裁判123合集完美流程攻略
  • 逆转裁判3详细攻略
  • 逆转裁判4攻略
  • 逆转裁判2GBA全剧本攻略(上)
  • 逆转裁判123合集完美流程攻略

    1代第1话第一次的逆转

    收起1代第1话第一次的逆转1代第2话逆转姐妹——第1天1代第2话逆转姐妹——第2天1代第2话逆转姐妹——第3天1代第3话逆转将军超人——第1天1代第3话逆转将军超人——第2天1代第3话逆转将军超人——第3天1代第3话逆转将军超人——最终日1代第4话逆转,然后再见——第1天1代第4话逆转,然后再见——第2天1代第4话逆转,然后再见——第3天1代第4话逆转,然后再见——最终日1代第五话复苏的逆转——第1天1代第五话复苏的逆转——第2天1代第五话复苏的逆转——第3天1代第五话复苏的逆转——最终日

    逆转裁判123合集是日式经典AVG游戏“逆转裁判”系列的前三款作品,在STEAM平台上发售的本作保留了系列最经典的法庭玩法并自带官方中文,本文为大家分享的是本作的全流程完美选项攻略,供各位玩家们参考查阅。

    逆转裁判123合集攻略(更新中)

    逆转裁判复苏的逆转(1代)流程攻略

    第1话 第一次的逆转

    1、法庭部分

    首先,请你回答本次事件被告的名字。

    选择:矢张政志

    请你回答吧。本次事件的被害人姓名是?

    选择:高日美佳

    被害人的死因是?

    选择:被钝器殴打

    (说得也是。矢张很有可能讲出不该讲的话)

    选择:任意选项

    (看他那个样子,肯定去过她家该怎么办呢)

    选择:任意选项

    询问 ~案发当天目击到的事~

    【证言者:山野星雄】

    举证:「时间我记得很清楚。是下午2点的时候。」时选「高日美佳的解剖纪录」

    询问 ~关于发现遗体的时间~

    【证言者:山野星雄】

    举证:在1~5证言中的任意一处举证「停电纪录」

    询问 ~关于“听到时间”这件事~

    【证言者:山野星雄】

    举证:在2~4证言中的任意一处举证「小雕像」

    关于山野先生的证言,你还有问题吗?

    选择:还有问题

    为什么证人会知道小雕像是个时钟呢?那是因为

    选择:案发当天,他曾经进入房间

    要证明这件事情并不难。只要

    选择:让时钟报出现在时刻

    你能想到,那个时钟为什么会慢2个小时吗?

    选择:任意选项

    那么,请你出示能够说明时钟为何会慢2小时的证物!

    举证:护照

    (怎、怎么突然丢出这样的问题)

    举证:小雕像

    第1话结束。

    逆转裁判3详细攻略

    《逆转裁判3》是巧舟三部曲的巅峰作,其中包含了5章内容,每个案件都非常精彩,特别是最终章华丽大逆转是全系列最经典的章节,戈多检察官最终深入人心,下面带来全五章的攻略介绍。

    第1章回忆的逆转

    选第2项,指证美柳千奈_美

    ~与被害者的关系~

    威慑第24句

    对最后1句指证现场照片1

    ~真正的情况~

    威慑第1句

    威慑第2句,选第2项

    威慑第5句

    威慑第6句,选第1项,指证现场照片1,指出断电线头

    ~将被害者推_倒~

    威慑第3句,选第11项

    对第3句指证现场照片1

    ——————存盘点——————

    ~目击的情形~

    威慑第3句,选第2项

    对第4句指证成步堂的证言材料,选第3项,指证成步堂的证言材料

    ~目击的情形·2~

    对任何1句指证现场照片2美柳千奈_美

    ~关于成步堂龙一~

    威慑第2句,选第2项

    对第3句指证警方的资料

    ~半年前的案子~

    对最后1句指证吞田菊三千奈_美的礼物,选第2项,指证成步堂龙一抗感冒Z

    ——————存盘点——————

    逆转裁判4攻略

    第一话 逆转的王牌

    第一节 法庭阶段 前篇

    初期证据:律师勋章、浦伏影郎的解剖记录、现场照片1

    案情陈诉,得到证据“凶器酒瓶”

    证言一 关于“胜负”

    证人:成步堂龙一

    证词:①虽然我是个钢琴师,不过却很少弹钢琴。②主要的工作对象是一些好奇的客人,当然是与他们打“扑克”啦。③案发现场的房间是店里的招牌,对局都是在那进行的。④牌局规则也都是很正规的,用两副扑克来交替进行。⑤……当然,只是单纯的游戏而已,客人们也都很满足。

    依次询问完前4句后,证词修改:

    “关于事件的情况,我保持沉默,总之,我没有碰过凶器。”

    对该句出示证据“凶器瓶子”进行指证,得到证据“成步堂的手机”

    接着是目击证人逆居雅香出庭,得到证据“雅香的照片”和“牌面照片”

    证言二 事件当夜的情况

    证人:逆居雅香

    证词:①那天晚上应客人的要求所以是由我来发牌。②当时晚上很冷,两个人都是戴着帽子在打牌。③被害人打牌的时候一直握着自己脖子上的项链坠子。④在开牌决胜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⑤那个人突然向被害扑了过去,并掐住他的脖子。

    对第5句出示证据“浦伏影郎的解剖记录”进行指证,证词修改:

    “被告在掐住被害的脖子后又用酒瓶砸他。”

    得到证据“现场照片2”,接着再用该证据对第3句进行指证。

    证言三 真剑胜负

    证人:逆居雅香

    证词:①双方开局均以各自3500点的筹码开始决胜。②筹码是店里的,有大小两种。③而在对局中获胜的……唔,就是被害人。④被告人,在最后的对决中,还是输了。⑤因此在开牌对决的瞬间,被告拿起了酒瓶……

    对第2句进行询问,选择“さらにゆさぶる”进行追问,追加新证词:

    “筹码分别有100点和1000点两种”

    接着用证据“牌面照片”对第3句进行指证,选择“両方とも正しい”。

    证言四 最后的胜负

    证人:逆居雅香

    证词:①最后的对决,双方都是以“葫芦”(三带二)来决定胜负的。②而扑克牌里从A到K都各只有4张的。③因此,看到双方当时最后的牌面就能看出有人在出千了。④接下来,两人就发生了口角,而出老千的正是被告人。⑤他拿起了手边的酒瓶,向浦伏先生砸了过去……

    扩展资料:

    逆转裁判4游戏背景:

    《逆转裁判4》跟其他“逆转裁判系列”作品一样,也由多个以“逆转”为题的案件组成。主角王泥喜法介在多宗案件中为其委托人的谋杀指控作辩护。在第一个“逆转”后,王泥喜开始为成步堂龙一工作。

    前作主角成步堂龙一于七年前因呈上伪证而被褫夺律师徽章,现为其养女——成步堂美贯(成歩堂みぬき)——运营“成步堂艺能事务所”(其后改名成为“成步堂万能事务所”)。美贯是一个魔术师,来自已经解散的“或真敷魔术团”,在故事中经常协助王泥喜调查和辩护的工作。

    逆转裁判2GBA全剧本攻略(上)

    厂商:CAPCOM

    类型:法庭侦破

    价格:4800日元

    发售日:2002年10月18日

    这款游戏与侦探游戏有些相似,都需要找出凶手的作案手法和杀人动机,最后将真凶的名字公诸于众。特别之处在于,凶手有时会为了嫁祸被告而作为检方的证人出庭作证。从主人公(律师)的立场来讲,找出证据拆穿证人的谎言和说服法官证明自己的委托人无罪远比推理更难。

    游戏中的法庭答辩严谨而精彩,从法庭上辩方和检方各执一词的争执,到出示每一个呈堂证物的法医凭据,处处体现出现场的真实性和取证时逻辑的严谨性。

    按键说明:

    R:调出法庭呈堂证物或人物资料(按R键切换物品资料或者人物介绍,按L键近距离查看物品,按A键提交,按B键取消)

    L:在法庭上对证人的证词进行询问

    A:确认;提交

    B:取消(全部案件完结后,按此键不放可快速通过法庭以外的对话)

    第1话「失去的逆转」

    主要人物:町尾守(警官;被害人)须ヶ木真子(警官;被告)系锯圭介(刑事)亚内武文(检察官)成步堂(律师)诸平野贵雅(重考生)

    “呼哧呼哧该死!我怎么这么倒霉”

    “就到这里吧!你已经逃不掉了,成步堂龙一!”

    (从远方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巨大的法官)

    成步堂:为什么?我究竟干了什么?

    法官:不能再让你活下去!

    成步堂:但我只不过是个律师啊。

    法官:问答无用!(高举起巨型木槌)

    法官:我不承认你是律师!(木槌砸落)

    (成步堂从恶梦中惊醒,呆呆地坐在法庭休息室的沙发上)

    成步堂:吓死我了,我怎么会做这么可怕的恶梦?难道是这个手机铃音闹的?开庭前还是不要打瞌睡的好

    (电话挂断,一个黑影手持灭火器渐渐接近)

    不明男子:总算找到你了。(灭火器砸落)这可怨不得我啊,成步堂先生。

    (数分钟后,醒来的成步堂捂着头走向休息室法庭入口)

    成步堂:头好疼

    女警:早上好!怎么这么没精神?打起精神来!!

    成步堂:请问

    女警:什么?

    成步堂:你是女警吧?我犯了什么事?

    女警:你说什么啊?!不是说好了嘛!一定能为我洗脱罪名的!

    成步堂:不好意思,请问你是谁?

    女警:成步堂!太过分了!开这种玩笑?这就是辩护律师吗!简直无法相信!!

    成步堂:你认错人了吧!什么辩护律师?我是

    女警:你是?

    成步堂:我是谁来着?(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系官:请被告和辩护律师马上入庭!

    女警:那一切就拜托你了。

    成步堂:(这就是所谓的“失忆”吧我好像是个辩护律师并且跟她说了为她洗脱罪名之类的不负责任的话谁来告诉我!这到底是谁开的玩笑啊!)

    9月8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2法庭

    (随着居坐正中的法官的木槌重重敲击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

    法官:犯罪嫌疑人须须木真子一案开庭!

    (法庭右侧检方席上站着一个瘦弱的中年人——检察官亚内武文)

    亚内:检方准备完毕!

    成步堂:

    (全场一片寂静)

    法官:怎么了?辩护人?

    成步堂:哎?啊!是在说我吗?

    法官:难道还有别的辩护人?辩方准备好了吗?

    成步堂:嗯好了。

    亚内:好久不见了,成步堂!让我见识一下你究竟成长到何种程度吧!

    成步堂:(这人又是谁啊?)

    亚内:请证人系锯圭介入庭!

    (一个体格魁梧,不修边幅的中年男子立于证人席)

    亚内:证人,你的姓名和职业?

    圭介:我是地方警署负责凶杀案件的刑事系锯圭介。案发地点在警署附近的公园,被害人——派出所的警官町尾守在公园约会时被人从高处推落堕地死亡。被告与被害人是同一警局的警官,两人是恋人关系。

    法官:辩护人,在被害人尸体下发现了什么证据?

    成步堂:(选择第二项眼镜)

    法官:请证人陈述证言!

    证言一

    ~决定性的证据~(证人:系锯圭介)

    1.警方发现了有比尸体下的眼镜更有力的证据。

    2.被害人于约会中在公园长椅附近被人推落

    3.被害人将犯人的名字写在地面上。

    4.死者清楚地写下被告人的姓氏「铃木」。

    5.根据此证据和眼镜,警方将该疑犯逮捕。

    法官:请辩护人提问!

    质问4.圭介:死者清楚地写下被告人的姓氏「铃木」。

    成步堂:(拍案)我反对!证人!请重复被告人的姓名!

    亚内:我抗议!这毫无意义!

    成步堂:完全不是!这非常重要!

    亚内:被告的名字不是叫「スズキマコ」吗?

    成步堂:请用汉字。

    亚内:当然是「须须木真子」啊?!

    成步堂:死者写在地面上的字是「铃木」,而被告却姓「须须木」!

    亚内:我反对!可能被害人不知道被告姓氏的正确写法

    (注:在日本姓「铃木」的人相当常见,很少有人姓同音的「须ヶ木」)

    成步堂:我反对!检方控告“被告杀害其恋人”,既然是恋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对方姓名的汉字写法!

    法官:确实如此。圭介刑事,请就被告和被害人町尾守的关系作证言。

    证言询问:

    第4句>>人物「须ヶ木マコ」

    证言二

    ~被害人和被告的关系~(证人:系锯圭介)

    1.町尾巡查和真子巡查已经交往半年。

    2.两人快要结婚的传言也开始流传。

    3.案发当天刚好是被害人的生日。

    4.真子巡查特意准备了生日礼物。

    5.那件礼物从两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

    6.因为真子找我商量过,所以我是知道的。

    询问5.圭介:那件礼物从两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

    成步堂:两个月前就准备了?是什么生日礼物?

    圭介:是特别订作的棒球手套,因为被害人町尾爱好棒球,而且特别喜欢黄色。(出示证物:黄金色的棒球手套)

    证言询问:

    第5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选择第一项有关系→获得证物「グロプ」

    证言三

    ~关于被害人留下的文字~(证人:系锯圭介)

    1.警方首先调查了残留文字的笔迹。

    2.遗憾的是无法检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笔迹。

    3.然后调查了被害人的食指。

    4.在指甲缝中发现有沙粒。

    5.食指上也有写字时留下的擦伤。

    6.由此可以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写的。

    询问1.圭介:警方首先调查了笔迹。

    成步堂:在沙子上写字也能检定笔迹吗?

    圭介:所以我才讨厌外行人!本国警方的科技水平是国际一流的!

    亚内:那么检定的结果呢?

    询问2.圭介:遗憾的是无法检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笔迹。

    成步堂:结果还不是不行嘛!

    圭介:你说什么!做不到的事情自然无能为力,这就是科学!

    法官:这种说法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成步堂:我也是。

    质问6.圭介:以此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写的。

    成步堂:我反对!(出示证物棒球手套)这只手套是特意订做的左撇子用的。

    圭介:左撇子?

    成步堂:证人!你说过被害人是用哪只手写的字?

    圭介:还用问吗!看照片的话,当然是哎?

    成步堂:刚说过被害人是左撇子,是不可能用右手写字的!所以结论只有一个!写下「铃木」这两个字的不是被害者本人!

    法官:亚内检察官,检方所提供的证据不仅不能立证被告有罪,反而证明了她是无辜的。嗯,结果出来了。现在本庭宣判,被告须须木真子

    亚内:我有异议!请等一下,法官大人!检方请求传唤下一证人!

    法官:那个证人目击到什么了?

    亚内:目击到被害者被推落的瞬间!并且证人在推落瞬间清楚地看见了犯人的脸!

    成步堂:你,你说什么?!

    (法庭哗然)

    法官:现在暂时休庭,再开庭后请证人作证。

    证言询问:

    第6句>>出示「グロプ」

    (辩方休息室)

    真子:失,失忆?!都失忆了还为我辩护?

    成步堂:没办法。

    真子:听说受到很大打击就能治好失忆,请把脑袋伸过来,吃我一记真子踢!

    成步堂:不,不必了!

    成步堂:我叫“那落霍多”吗?好奇怪的名字!

    (注:与日语中“原来如此”同音,所以法官叫成步堂名字时,成步堂摸不着头脑)

    真子:病得真重啊

    (两人开始寻找案发时的线索)

    真子:事发当天下午6点之前,我和町尾散步时捡到一个手机。手机忽然响起来,是手机失主打来的。我通报了自己的姓名并和他约好6点见面。下午6点我和町尾在公园等失主,但那人没来。

    (一个身穿灵媒服装,嘟着嘴的女孩跑到成步堂面前)

    女孩:好过份啊!给你打手机也不回!

    成步堂:?(这个怪人是谁啊?)

    真宵:真宵我已经带来了证据!给你吧!

    成步堂:谢谢。(接过一看是一张写着20个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的名单)

    真宵:这些人被怀疑是警察正在追捕的一个诈骗集团的成员。

    成步堂:你从哪里得到这份名单的?

    真宵:不是昨天你给我的吗?这是真子拾到的手机中储存的电话号码啊!

    系官:辩护人!请与被告马上入庭!

    法官:本案再次开庭,请证人入庭!

    亚内:法官大人,下面要传唤的证人有点神经过敏,恳请法庭提问时注意口气。请案发时在公园散步的重考生入庭!

    (一个穿着高级时装的年轻人走上证人席)

    亚内:证人,你的姓名和职业?

    年轻人:刚才你是这么介绍我的吧?说我是“散步的重考生”!

    亚内:是啊。

    年轻人: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我可能确实不能称为大学生,但到底哪所大学才能配得上我呢?我当时正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这就是你说的“散步”。

    亚内:很抱歉,我以后会注意!

    法官:请就你所看到的事实陈述证言!

    证言四

    ~案发当天的目击经过~(证人:诸平野贵雅)

    1.下午我在公园一直沉浸在思考中。

    2.记不清楚确切时间了,大概是在晚上6点左右。

    3.突然眼前有个警察摔了下来。

    4.我不假思索地抬头往上看,看到一个脸色发青的女人。

    5.她的长相我当然记得,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

    6.要说现场还有什么奇怪之处,就是我还看到有香蕉掉下来了。

    /

    询问3.诸平野:突然眼前有个警察摔了下来?

    成步堂:你怎么知道他是警察?

    诸平野:你还不知道我的推理能力吧?职业什么的只看一眼我就知道!他的发型和动作都是典型的警察特征,穿的鞋也是便宜货。顺便再提一下,此外他还穿着警察制服。

    成步堂:这你怎么不早说!

    质问6.诸平野:要说现场还有什么奇怪之处,就是我还看到有香蕉掉下来了。

    成步堂:诸平野,其实现场的那串香蕉现在就在这里。(出示「グロプ」)

    亚内:那不是棒球手套吗?!

    诸平野:什么?手套?

    成步堂:你想咬一口尝尝吗?诸平野,你的视力是多少!?

    诸平野:(怒)你就和那些不承认日心说的家伙们一样,被那些无聊的常识所束缚而不去发掘新的可能性。或许从结果上看确实是手套,但从最开始就要抱着怀疑态度(越说越快)

    成步堂:我在问你视力是多少!

    诸平野:两眼0.1!那又怎样?

    法官:为什么没戴眼镜?

    诸平野:最近刚好丢了。

    成步堂:案发目击之时你戴眼镜了吗?

    诸平野:!

    成步堂:请证人回答!

    诸平野:(怒)你,你和那些实施处刑的家伙们一样,将正直勇敢的人抓住绑到火刑架上

    成步堂:也就是说,证人当时并没有戴眼镜!证人目击被告的证词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亚内:我反对!现场的高度差只有3米证人看到被告的脸并不奇怪!

    法官:证人,人命关天,请如实作证!

    证言询问:

    第6句>>出示「グロプ」→选择第二项视力不好

    证言五

    ~目击案件发生后的事~(证人:诸平野贵雅)

    1.那个女的看见我以后立即逃跑了。

    2.其后,我马上向警察报了案。

    3.给警察打电话的时间是6点45分。

    4.大概警察很闲吧,不到10分钟就赶到了。

    询问2.诸平野:我马上向警察报了案。

    成步堂:请看被害者的解剖记录,记录上写着死亡时间为6点28分。

    诸平野:那又怎样?

    成步堂:既然你目击了案发过程并马上报了案,为什么警察接到电话的时间是6点45分?从案发到报案的空白的15分钟里你干了什么?!

    圭介:我反对!证人看到尸体后一时不知所措,所以耽搁了一点儿时间

    成步堂:我反对!15分钟并不是“一点儿时间”!

    法官:证人!向警察报案前,你究竟做了什么?

    诸平野:我把手机弄丢了!当时我在找公用电话!

    法官:刚丢了眼镜又弄丢手机你这个人还真爱丢东西啊。

    诸平野:难道一流人士就不能丢东西吗?正因为与众不同才能成为天才,当然你们这些凡夫俗子不能理解

    成步堂:诸平野!你弄丢的手机现在在哪里?(难道说真子捡到的手机是他的?)

    诸平野:已经找到了。(掏出手机)

    法官:案发时,证人把手机弄丢了,因为找公共电话耽误了报案时间。怎么样?辩护人?还有问题吗?

    成步堂:我反对!法官大人!诸平野当时根本不可能是在找公共电话!请仔细看这张照片!

    法官:案发现场的照片?电话亭!

    成步堂:证人走3步就能到电话亭!但证人却不能说出那15分钟他做了什么!这点非常可疑!

    法官:的确如此,证人有何解释!

    诸平野:

    真宵:(毕竟那个手机是他的,为了取回手机才杀害了町尾巡查!)

    成步堂:(可真子已经答应把手机还给犯人,犯人应该没有必要行凶)

    法官:辩护人!你可以举证的吗?证人在空白的15分钟里究竟干了什么?

    成步堂:只有一种可能性

    法官:那就听听辩方的见解吧。证人为什么没有马上向警察报案?

    成步堂:诸平野!这是你的眼镜吧?(出示证物:眼镜)

    诸平野:你在哪里找到的?啊!!!

    成步堂:大家听到了吗?刚才证人已承认眼镜是他的!眼镜是在尸体下发现的。

    诸平野:什么?尸体下?!等等!我还没有承认!

    成步堂:町尾巡查被推落时扯下了犯人的眼镜,其后丢失眼镜的犯人拼命寻找眼镜,但他没有发觉眼镜被压在尸体下面,所以才会晚了15分钟报警!

    法官:辩护人!你在指控证人是犯人!

    成步堂:不错!是这样的!

    (法庭哗然)

    亚内:我抗议!法官大人!辩护人蔑视法庭,在没有证据的状况下称呼证人是犯人!

    诸平野:是啊!我怎么可能是犯人!你这个三流蹩脚律师!被害人留下了犯人的名字!

    成步堂:但那不是被害人写的!因为被告姓氏的汉字书写是须须木,而且被害人是左撇子!

    诸平野:可是我怎么可能知道被告的名字叫「スズキ」?

    法官:是啊,证人应该不认识被告。

    成步堂:证人有机会知道被告名字是「スズキ」(出示证物:手机)

    成步堂:诸平野!案发当天你丢失了手机,发现手机丢失后,你没打过自己的手机吗?

    诸平野:!

    亚内:我抗议!法官大人!这件事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法官:抗议无效。成步堂,证人的手机和本案有关系吗?

    成步堂:案发当天须须木在公园里捡到一个手机并接到失主的电话,约好见面时归还手机。须须木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叫スズキマコ!(手指诸平野)而你就是手机的失主!但你犯了一个错误,被告的名字是「须须木真子」,现场所写的名字却是「铃木」,这种错误只有用耳听才会犯!

    诸平野:啊———!

    (全场哗然)

    亚内:我抗议!杀人总要有个理由吧?证人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成步堂:(出示证物:名单)诸平野的动机就是这个名单!这是依据案发时捡到的手机中储存的电话号码查出的所有人的名字,这些人全部都是一个诈骗团伙的成员!

    亚内:诈骗团伙?

    诸平野:这,这,这是犯罪行为!调查私人手机里储存的电话号码比杀人还恶劣

    法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成步堂?为什么证人有诈骗团伙成员的电话号码?

    成步堂:因为诸平野就是这个诈骗团伙的成员!

    诸平野:!

    成步堂:你把同伙的电话号码存在这个手机里,如果有人调查这些号码你就完了!迫不得以你才会杀人!

    法官:诸平野!你对此作何解释!

    诸平野:我,我

    亚内:我反对!请等一下,法官大人。证人已经约好去取回手机了,只要和被告见面要回手机不就没事了?为何还要杀人呢?

    法官:确实如此。

    成步堂:因为证人在现场看到了对自己不利的人——被害人!

    亚内:你是说町尾巡查!

    成步堂:町尾巡查结束执勤后就去约会了,所以还穿着警察制服!让证人无法理解的是:捡到手机的人明明是女性,但在约定地点拿着手机等待他的人却是个男警察!证人根本不可能想到两人是恋人,而且都是警察。证人想到的只是——如果他们调查了电话号码町尾守正因为穿着警服才被杀害!

    法官:亚内检察官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亚内:暂,暂时没有

    法官:证人诸平野贵雅

    (诡异的笑声徒然响起,所有人一齐望向证人席)

    诸平野:哼哼哼哈哈哈哈!干的不错啊以三流大学的水平证据!你有证据吗!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那个电话是我的?我不知道你手里拿的手机是谁的,但肯定不是我的!

    成步堂:什么!(别开玩笑了!怎么在这里被逆转)手机上有诸平野的指纹!

    真宵:成步堂!真子给你的时候,你不是把手机擦过了吗!

    成步堂:什么?

    诸平野:呵呵,我的手机就在我手里!你要看这个手机里的电话号码是没用的,不巧的是电源出了故障记录丢失了!

    成步堂:!(他把所有的电话号码都删了)诸平野,你是在哪里找到手机的?

    诸平野:反正你是不会知道的。

    成步堂:是那个时候吗?

    法官:辩护人!如果不能证明手机的持有者是证人你的指控就不能成立!

    诸平野:作为三流律师你已经干得不错了,那么先失陪了,我在高级餐厅已经订了位置。

    成步堂:请等一下!法官大人!或许我可以证明!

    亚内:我抗议!法官大人!询问已经结束!不能再纠缠证人了!

    法官:不能对证人施压,辩护人!

    诸平野:不可以哦,律师大人。

    成步堂:请再给我一次机会!法官大人!

    法官:

    (法官沉吟半响,终于慎重地点了点头)

    法官:只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不能证明,就宣判结果,怎样?

    成步堂:明白。

    亚内:我抗议!法官大人!您不明白吗?询问已经结束了!

    法官:是你不明白吧?我说过允许辩方举证。

    亚内:唔

    法官:成步堂,请拿出能证明你推理的证据!

    (全场寂静无声,成步堂向法官走去,递上自己的名片)

    法官:谢谢,也请你多多指教!

    (法官回递自己的名片)

    (注:在社交场合见面时迅速递上自己的名片,是日本人的基本的礼貌,几乎成为一种习惯)

    法官:(突然清醒)啊!这里可不是交换名片的场合!

    成步堂:法官大人,请看名片的背面!

    真宵:背面?写着成步堂的手机号码。

    成步堂:现在用你的手机拨这个号码!

    真宵:现在?正在审理案件的时候?

    成步堂:没关系,拨打我的手机后这个案件就全部解决了。

    (会场上寂静无声,突然手机铃声从证人席响起)

    诸平野:为什么我的手机会?

    成步堂:诸平野!好奇怪啊!真宵拨打的不是我的手机吗?

    诸平野:难道不,不可能!

    成步堂:开庭前你照我脑后的一记,多谢了。可惜你当时抢走的是我的手机!

    诸平野:啊

    (诸平野高叫着狂拉系在脖子上的领巾,最终窒息倒下)

    法官:原来你被诸平野打了,难怪

    成步堂:他是那种只为面子和自尊心而活的人,为了隐瞒自己是诈骗集团的成员,已经丧失了正常的判断力。

    法官:亚内检察官,诸平野呢?

    亚内:已经逮捕了。

    法官:很好,本庭现在宣判,被告须须木真子无罪。

    证言询问:

    第2句>>「町尾守の解剖记录」→选择第一项追问→选择第二项还有问题→选择现场写真1

    法庭答辩:

    选择第一项知道原因→选择被压在死者下面的眼镜「メガネ」→选择第二项有办法得知被告人的名字→「携带电话」→杀人动机选择リスト→选择第三项诈骗团伙中的一员→选择町尾守→选择第二项调查手机上的指纹→选择第二项有异议→选择成步堂的名片「成步堂の名刺」→选择第二项名片的背面

    真子:不愧是成步堂!真是太感谢你了!

    真宵:町尾巡查好可怜啊。

    真子:大概是我害的吧。

    成步堂:?

    真子:我的人生就是所有不幸和失败的集合。出生6个月时差点从公寓9楼掉下去,差不多所有考试都不及格,猜拳也从没赢过,也从没被别人喜欢过。小学,中学,高中的外号是「不幸的女神」,在警校时被叫作「堕天使」。町尾也肯定是因为和我扯上了关系才会

    真宵:没那种事!

    真子:成步堂脑子不中用也是因为我!

    成步堂:喂喂,我脑子还没不中用哪。

    真子:须须木今后要去寻找第2人生,下次再见面的时候,我一定要摘掉这个称号!

    成步堂:对!什么「不幸的女神」都是无稽之谈!

    真子:下次见面时我一定要上升到「不幸之人」的等级!

    成步堂:

    真子:成步堂,真宵,再见啦。

    真宵:嗯!加油啊!

    成步堂:这一天真漫长啊,虽说记忆恢复了,但还是有点迷糊。

    真宵:没事就好,我们也回事务所吧。

    成步堂:对了你是谁啊?

    真宵:什么嘛,你的记忆还没恢复?

    成步堂:我真的全想起来了——圭介刑事在很多案件中和他为敌,好像也一起合作过。法官大人容易被他人左右的老头,到最后关头总是能作出正确的判决。亚内武文他好像认识我肯定认错人了吧(注:亚内武文是成步堂担当辩护律师受理第一个案件时的检察官)

    成步堂:还有真宵

    真宵:啊!你总算想起我了!

    成步堂:绫里真宵是我的助手,好像很久不见了。

    真宵:以后也请多多关照!成步堂,我们去老地方吃拉面吧!

    「再会,然后逆转」

    主要人物:雾崎哲郎(雾崎外科医院院长;被害人)绫里真宵(灵媒师;被告)系锯圭介(刑事)狩魔冥(检察官)绫里贵美子(灵媒师)绫里春美(贵美子的女儿)叶中未实(护士;已故)叶中长闲(大学生;未实的妹妹)绫里千寻(律师;已故)大木夏美(摄影师)

    (一切都发生地那么突然,再次见到真宵时,她已经在拘留所又一次成了被告)

    真宵:我杀了那个人

    成步堂:不是你杀的!

    真宵:结果是一样的

    (成步堂的记忆回到数天前)

    6月16日下午3点34分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雾崎外科医院院长雾崎哲郎来到成步堂事务所,邀请成步堂一同前往仓元家。原来他想请真宵做灵媒,但真宵提出一个条件:必须邀请成步堂一起来。

    一年前,雾崎外科医院曾经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因投药错误导致14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护士叶中未实事后死于一场车祸。由于过失责任人未实死因蹊跷,致使雾崎医师遭受怀疑,去医院看病的患者大为减少。为挽回名誉洗脱嫌疑,雾崎想通过灵媒召唤护士叶中未实的亡灵写下认罪书以澄清事实

    成步堂应邀来到绫里家,其间遇到摄影师夏美,真霄的姨妈绫里贵美子和其十岁的小女儿绫里春美。真宵持唯一一把钥匙与雾崎哲郎医生进入“对面之间”后,将门反锁,开始降灵仪式,一行人在房间外等候。过不多久,突然从对面之间传来两声枪响成步堂打破房门,大家冲了进去。只见雾崎医师倒在血泊中

    成步堂:啊!雾崎先生!

    (镜头转到屏风一侧,一个和真宵同样装束的女人提枪站立)

    ???女子:那个男人杀了我所以我杀了他

    成步堂:你说什么!

    绫里贵美子命令成步堂和夏美马上去报警,两人连忙到外面给警局打电话。真宵作为重大嫌疑犯被警察逮捕。为了救出真宵,成步堂开始着手此案的调查。

    【6月19日】

    地点人物行动

    修行者の间雾崎获得「对面の间」的鸟瞰图

    对面の间贵美子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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